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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他人办理

2013-04-04 来源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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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如何委托他人办理房产买卖事宜?

    问:林先生两年前到美国定居。最近,他想将深圳的一处房产转卖,但是没有时间回来办理。他想知道,当事人如果在外地或国外,可不可以委托当地的朋友来办理买卖房产的事宜,如果可以,怎么做才有效?

  答:林先生把所要委托给朋友来办的事情详细的写下来,做一个委托公证就可以了。
 
  现在国内所涉及到的委托公证主要有四种,有些流程要多注意: 

  中国内地委托书:委托人的居所地在中国大陆内,其委托书原则上要求在当地省、市、区公证处办理公证。  
 
  香港地区委托书:委托人的居所地在香港地区,委托书必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(香港)出具,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后,才能在中国内地使用。 
 
  台湾地区委托书:委托人的住所在台湾地区,委托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,并到广东省公证协会办理认证后才能在中国内地使用。 

  国外委托书:委托人住所在国外的,其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后才能在中国内地使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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